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仙居法律咨询 2025-04-19
法律分析: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债权的行为,包括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像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还有以不合理价格交易及为他人债务担保,且相对人知情影响债权实现。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债权,且此债权在债务人处分行为之前就已存在。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范围和时间限制。范围以其债权为限;时间上,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提醒:
债权人需及时关注债务人财产处分情况,发现符合撤销权行使条件要尽快行动,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要确认债务人有有害债权的行为,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或者以不合理价格交易、为他人债务担保且相对人知情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可收集相关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来证明。
(二)保证自己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且此债权在债务人处分财产前就已存在。需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债权的材料。
(三)行使撤销权要在规定时间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四)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为限,不可超出债权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债务人有损害债权的行为,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不合理买卖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担保等,且相对人知晓。
二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处分行为前就已存在。
三是撤销权应在债权范围内行使,自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行为、债权人有合法有效且先于处分行为存在的债权,且要在规定时间内以债权为限行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债务人通过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以及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为他人债务担保且相对人知情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同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要合法有效且在债务人处分行为前就已存在。并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如果您在债权债务方面遇到相关问题,不确定是否满足撤销权行使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多方面条件。一是债务人实施了有害债权的行为,包括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以及以不合理价格交易、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相对人知情影响债权实现。二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处分行为前就已存在。
2.解决措施和建议: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当发现可能有害债权的情况,及时收集证据。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务必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最长不超过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同时,行使撤销权要以自身债权为限,避免过度主张自己的权利。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庆元县看守所地址 杭州萧山区律师 乐清律师 平阳律师 海盐律师 平阳律师 诸暨市律师网 龙港市刑事辩护律师 天台县刑事辩护律师 浦江县律师 九江市律师 海宁市资深刑事律师 天台县刑事律师咨询 仙居县刑事律师咨询 义乌市刑事律师 衢州市衢江区取保候审律师 宁波鄞州离婚律师 永嘉离婚律师 缙云离婚律师 宁波房产律师 余姚房产律师 乐清房产律师 衢州衢江房产律师 衢州衢江刑事律师 仙居刑事律师 常山律师 湖口律师 宁海律师事务所 安吉律师 温州洞头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青田刑事律师 九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拱墅律师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上城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常山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东阳律师 金华律师 温州龙湾律师 新昌律师 宣城律师 杭州律师 景宁律师 黄山律师 永康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